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推薦遴選工作的通知
http://www.progcable.com2019年01月11日 10:11教育裝備網
教技廳函〔201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根據《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的部署,經研究,決定遴選一批地方積極、條件具備的地區,開展“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智慧教育示范區”是指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相關機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為學生、教師和家長等提供個性化支持和精準化服務,采集并利用參與者群體的狀態數據和教育教學過程數據,促進學習者在任意時間、任意地點,采用任意方式、任意步調進行學習,為該區域師生提供高學習體驗、高內容適配和高教學效率的教育供給,以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依據《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創新區域教育發展機制,打造縱向銜接、橫向貫通,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教育新格局,構建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個性化、終身化的教育體系,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續發展機制,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人才支撐,為構建智慧社會奠定基礎。
三、建設目標
2019年和2020年,分年度各遴選5個以上地方積極、具有較好發展條件的地區(地市或區縣,下同),優先開展“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與實踐探索,推動教育信息化融合創新發展,實現教育理念與模式、教學內容與方法的改革創新,提升區域教育水平,探索積累可推廣的先進經驗與優秀案例,形成支撐和引領教育現代化的新途徑和新模式。
四、工作原則
(一)育人為本,全面發展。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開發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為目標,面向新時代和信息社會人才培養需求,以信息化引領構建以學習者為中心、以教師為主導的教育新生態,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二)多方參與,協同推進。充分利用地方現有基礎和條件,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引入科研機構和企業等合作單位,推動科教融合,優化資源配置,促使區域教育信息化服務能力的持續發展。
(三)創新機制,開放共享。大力發揮產學研用等各方優勢和積極性,大膽創新、大膽嘗試,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開放搞建設、開放推應用,采取靈活有效的組織形式和機制,保證示范區持續穩定的發展。
五、建設重點
“智慧教育示范區”原則上以地市或區縣為單位進行申請。申請地區要統籌規劃,結合“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和智慧社會等重大戰略,建立跨部門的協作機制,引導多方參與,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構建智慧學習環境、創新教學模式、建立現代教育制度,以滿足新時代對教育發展改革的要求,為培養新時代所需的創新人才提供全面支撐。
(一)以課程和實踐為核心建構師生信息素養全面提升的途徑和機制。全面落實信息技術課程標準,提升學生的信息意識、計算思維、數字化學習與創新和信息社會責任等核心素養。打造優秀在線課程,應用信息技術創新解決教學的痛點、難點,提升教師信息化教學能力。廣泛開展信息技術類綜合實踐課,有效提高學生信息技術應用和創新能力。開展創客教育、跨學科學習(STEAM教育)等多種形式的創新教育,培養學習者跨學科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開設人工智能教育課程和實驗項目,以應對教育科技的“零點革命”。
(二)探索新型教學模式以推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實踐的深度融合。開展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新型教學模式探索,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在教學中的深度應用,增強和改善教育教學的有效性,提高學習者的學習體驗,創造更加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加快推動人才培養模式、教學方法改革,探索泛在、靈活、智能的教育教學服務新模式,促進“課堂革命”的有效有序開展。推動應用智能教學助手和智能學伴,提高教與學的效率,減輕師生負擔。
(三)依托學習過程數據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精準性。制定統一的數據采集標準和使用規范,充分靈活地利用大數據采集技術,依托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和評估模型,全方位多層次伴隨性采集學生學習過程數據,有效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方式改革,實現規模化和精準化測評。深化教育大數據應用,分析學習過程,改善教學服務供給與學習需求的匹配度,優化教學服務質量和效率,實現教育服務的有效優質供給。
(四)構建數據互聯融通的個性化教學支持服務環境。將“智慧教育”納入區域建設整體規劃,打通學校、家庭和社會之間的數據壁壘,實現教育數據與社會數據系統的全面有效對接,拓展學習空間。全面加強各級各類學校數字校園建設,促進數字校園應用全面深入普及。實現各級各類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之間數據的融通,強化支撐個性化、適應性學習與教學的服務能力。
(五)采用協同創新機制提升區域教育資源供給服務能力。建立統一規范,依托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匯聚科研機構和企業等各方力量,探索資源共享和服務供給新機制,采用智能技術匯聚優質教育教學資源,有效支撐學校和師生開展信息化教與學應用,全面提升區域教育信息化的支持服務能力。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利用信息化實現教育均衡發展,建立更加開放、更加適合、更加人本、更加平等、更加可持續的教育體系,為構建智慧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六)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等新技術提升現代教育治理能力。探索大數據輔助的科學決策和教育治理機制,有效支持教育政策的制定、教育教學改革及學校管理等。利用智能技術感知、采集和監測校園環境信息,及時了解師生動態,提升決策有效性和服務精準性。推進教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推進教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六、遴選要求
(一)申請條件
1.申請地區應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體制和推進機制,教育行政部門有明確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職能部門。
2.申請地區應具備較高的教育信息化發展水平和網絡安全保障能力,近年來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區域內基本實現全面應用信息化教學方式,數字校園普及率較高。
3.申請地區應在教育大數據采集和融合共享方面具有較好的實踐經驗,區域內已基本普及推廣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區域內教育資源平臺已實現整合并接入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
4.申請地區應在機構協同創新發展方面有一定的經驗,區域內科研機構、企業、各級各類學校之間形成了協同發展的格局,有“智慧教育示范區”資金保障長效機制。
5.申請地區在智慧城市建設方面具有較好的實踐經驗,形成了區域特色建設途徑,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方面獲得國家支持的地區優先考慮。
6.申請地區在智慧教育方面已開展實踐探索,發展思路清晰,目標、任務合理,推進方式靈活創新,保障措施有力。
(二)遴選流程
1.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通知要求,本級或組織擬申請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編寫“智慧教育示范區”申請報告,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每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名額不超過1個。
2.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遴選,將符合要求的“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推薦報送教育部科技司,每年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名額不超過1個。
3.教育部科技司組織專家對項目申請報告進行綜合評選,開展實地考察,優選符合條件的申請區縣予以立項,每年設立的“智慧教育示范區”中地市所占比例不超過40%。
(三)預期目標
到2020年,“智慧教育示范區”要實現:全面提升區域內教育信息化發展水平,創新區域教育信息化協同發展機制,完善區域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務體系。深化應用國家、省級或智慧城市的云平臺、大數據中心,提高學習、教育、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并建成完善的網絡安全防護體系。優化區域內中小學的數字校園建設,實現教育管理流程再造、組織重構,全面提升區域教育治理水平。提升教師教育培訓的專業化水平,完成區域內中小學教師培訓,實現信息化教學方式應用的常態化,全面提高師生的信息素養。實現教育理念與模式、教學內容與方法的改革創新,探索積累可推廣的先進經驗與優秀案例。
到2022年,“智慧教育示范區”要實現:與時俱進創新教育理念和人才培養模式,推進教學方式方法創新,全面提升區域教育的智能化水平,建成能夠支持個性化和適應性的智慧學習環境,實現以學習者為中心提供精準推送的教育服務,促進日常教育和終身教育定制化,實現高質量、高效率、高體驗的教育,并切實提高教育的公平性,使本區域的教育更具時代特點,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更有利于全面提高學生素質,能夠為新時代創新人才培養提供全面的支持,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七、有關要求
(一)職責分工
1.教育部科技司主要負責制定“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的方針、政策,明確方向、任務,指導“智慧教育示范區”的科學發展;組織對“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申報項目進行評選和立項;委托專家組對“智慧教育示范區”的建設情況進行績效評估和驗收。
2.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做好項目的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定期檢查示范區建設進展情況,指導科學有序推進;協調安排資金支持,制訂相關政策,支持示范區發展。
3.各地市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作為“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的承擔單位,主要負責“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落實項目建設目標和任務;將“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經費納入本地財政預算,在政策、經費、人員、設備等方面,為“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提供保障;按照有關要求向主管部門報送“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進展情況和總結報告。
(二)進度安排
1.2019年1月15日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本年度符合要求的“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推薦材料(申請報告模版見附件)報送教育部科技司,同時發送電子版,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名額不超過1個。
2.2020年度“智慧教育示范區”建設項目推薦遴選工作安排由教育部科技司另行通知。
(三)聯系方式
教育部科技司:任昌山
聯系電話:010-66097208,66020784(傳真)
電子郵箱:kjsxxh@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100816。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月2日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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