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河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progcable.com2019年12月16日 10:35教育裝備網
冀教基〔2019〕26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號)精神,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婦聯共同制定了《河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公安廳
河北省民政廳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廣播電視局 河北省婦女聯會
2019年6月29日
河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
為全面實施教育部等九部門下發的《中小學生減負措施》,進一步減輕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和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尊重青少年成長規律,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內外聯動、整體推進,認真梳理造成學生學業負擔過重的深層次原因,從校內、校外、家庭、政府多方著力,統籌各部門協作治理。通過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引導中小學校、廣大家長尊重教育規律、轉變育人觀念,持續優化中小學生受教育環境,進一步減輕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回歸素質教育本質,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任務
(一)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切實提高育人質量
1.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開發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為工作目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大力發展素質教育,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全過程,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2.嚴格依照課標教學。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足開齊規定課程,不得隨意增加課時,嚴禁削減、挪用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課時,努力提高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得隨意提高教學難度和加快教學進度,嚴格執行省教育廳《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工作十項規定》(冀教基〔2018〕48號),堅決杜絕“非零起點教學”。嚴控課后補課、加課時趕進度,嚴禁寒暑假和其他法定節假日違規補課或上新課。
3.均衡編班配置師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確保各班在生源、師資、資源配置等方面大體相當,嚴禁以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各種名目違規分班。學校要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制定起始年級均衡分班操作辦法,規范實施學生隨機均衡編班。鼓勵學校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均衡分班,合理組建起始年級班級教學團隊(含班主任與各學科任課教師),確定班級師生組合時應遵循隨機原則,確保教學團隊水平大體相當。
4.加強教師隊伍管理。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養。加大教師培訓力度,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嚴格執行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在職教師不得對學生實行有償家教、有償補課,不得在校外兼職兼課。教師要尊重學生人格,不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關注關心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
5.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節假日(含雙休日、寒暑假及國家其它法定節假日)不得加大作業量,不準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戒學生。
6.科學合理布置作業。科學設置作業內容,提倡分層布置作業,作業難度水平不得超過課程標準的要求,教師不得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懲罰性的家庭作業,提倡布置探究性、實踐性家庭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堅持做到教師留的作業親自及時批改。
7.堅決控制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各地不得在小學各年級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鉤的統一考試。堅決制止隨意組織學生參加各種統考、聯考等現象。
8.規范考試評價方式。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怪考題。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單純以考試分數評價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嚴禁按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重新分班和編排學生座位。不得向家長和社會發布喜報、紅榜等變相排名的信息。
9.限制競賽評優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評優、推優及競賽活動,不得將競賽以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作為學校招生入學的依據。
10.合理使用電子產品。規范學生使用電子產品,養成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全面提升信息素養。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學校教育本著按需的原則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教學和布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的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嚴禁含有色情暴力、網絡游戲、商業廣告等內容的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
11.建立彈性離校制度。提供豐富多彩的課后服務內容,合理確定學生離校時間。安排學生參與各種興趣小組或音體美勞活動,充分利用校內圖書館、閱覽室、實驗室、計算機教室、體育和藝術教育場館等資源場所開展相關活動。對學有困難的學生加強幫扶,對學有余力的學生給予指導。嚴禁將課后服務變為集體教學或集體補課。
12.培養良好學習習慣。引導學生端正學習態度,課前主動預習,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言、不懂就問,課后主動復習鞏固,學習時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題機器”。鼓勵同學間互幫互助、共同成長。
13.指導學生實踐鍛煉。組織學生參加文體活動,培養運動興趣,確保每天鍛煉1小時,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安排在戶外。教育學生坐立行讀寫姿勢正確,認真做好廣播操和眼保健操。加強勞動生活技能教育,組織并指導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有組織有目的開展研學旅行活動,樂于科學探索,熱心志愿公益服務。
(二)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營造良好育人生態
14.依規登記誠信經營。培訓機構須取得辦學許可證并進行法人登記后才能開展培訓。培訓機構必須誠實守信經營,嚴禁虛假宣傳,誤導欺騙學生和家長,嚴禁夸大培訓效果。培訓機構應與學生家長簽訂培訓協議,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杜絕培訓內容名不副實。
15.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培訓機構應按照審批的業務范圍開展相關培訓活動,其中,開展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其招生對象、培訓內容、班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主動向社會公布。培訓不得“超標”,即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不得“超前”,即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杜絕機械訓練、強化應試等不良培訓行為。不得留作業。
16.嚴格教師聘用。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相關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并接受社會監督。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一旦發現,堅決吊銷辦學許可證,并對教師本人予以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教師資格。
17.嚴禁與升學掛鉤。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嚴禁公布或向中小學校提供培訓成績,嚴禁對參加培訓學生有關升學情況進行宣傳,嚴禁作出提高應試成績或與升學、考試相關的保證性承諾,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排名。對有上述違規行為的培訓機構,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18.控制培訓時間。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相沖突,利用晚間舉辦培訓的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時30分。
(三)家庭履行教育監護責任,努力形成育人合力
19.樹立科學育兒觀念。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是立德樹人的第一個環節。家長要正確認識孩子成長規律,尊重孩子個體差異和天性,保護孩子的想象力、創造力,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標。樹立“先成人、再成才”的理念。切實履行家庭教育職責,嚴格孩子教育管理,支持學校和教師正確行使教育管理權利。要理性設置對孩子的期望值,鼓勵孩子盡展其才。根據孩子的興趣愛好選擇適合的培訓,避免盲目攀比、跟風報班或請家教給孩子增加過重課外負擔,有損孩子身心健康。
20.加強家庭交流互動。家長要注重言傳身教,培育好家風,傳承好家訓。多與孩子溝通交流,引導其勤奮學習,開朗自信,樂觀向上;教育孩子遇到挫折不灰心、不氣餒,遇到困難勇于面對、努力克服;幫助孩子樹立學習信心,增強學習動力;提醒孩子有事要及時告訴家長,主動尋求幫助。
21.增強孩子身心健康。安排孩子每天進行戶外鍛煉,鼓勵孩子參加體育活動,培育1—2項體育運動愛好,從小養成良好鍛煉習慣。經常關注孩子情緒變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進行有效疏導。有意識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幫著做。
22.引導孩子健康生活。引導孩子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上健康網站,不沉迷網絡游戲,不用手機刷屏。培養孩子良好的作息生活習慣,不讓孩子長時間看電視,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于10個小時,初中生不少于9個小時,高中階段學生不少于8個小時。按時作息、不熬夜,少吃零食、不挑食,不攀比吃喝穿戴。
(四)強化政府管理監督,確保減負措施落地見效
23.克服片面評價傾向。嚴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將升學情況與考核、績效和獎勵等掛鉤。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升學率給學校排隊,不得以中考升學率對下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進行獎懲。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對班級、教師和學生進行排名和獎懲。
24.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嚴禁各類新聞媒體炒作考試成績排名和升學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中高考狀元;多層次多角度宣傳科學教育理念,引導家長和社會轉變觀念,努力破除“搶跑文化”“ 超前教育” “劇場效應”等功利現象,營造良好育人氛圍。婦聯組織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導,促進家長做好學生減負有關工作。
25.嚴格活動競賽管理。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允許,任何部門不得隨意要求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得隨意要求學校增加專題教育內容。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基廳〔2018〕9號),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面向中小學生活動競賽的日常監管,原則上不得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對未經批準違規舉辦的活動發現一起査處一起。公安機關和民政部門要對 “山寨社團”“離岸社團”舉辦以營利為目的的所謂“國際”“全球”“大中華”“河北省”“全省”賽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26.加強培訓機構監管。各地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健全監管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管。嚴格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落實年檢年報制度。網信、文化和旅游、工業和信息化、廣電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教育部門做好線上教育監管工作。地方社會綜合執法部門每年不少于兩次對培訓機構進行執法檢查,對違法違規的培訓機構,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列入黑名單,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27.深化考試招生改革。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嚴禁以各種名義組織考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培訓機構培訓結果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全面實施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繼續實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政策,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嚴禁學校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保證入學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嚴禁生源學校向招生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招生學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允許違規進入生源學校進行宣講。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納入學校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中小學同步招生。
28.支持做好課后服務。各地要創造條件,加大投入,依據《河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做好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冀教基〔2019〕11號),強化學校在課后服務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做好課后服務。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核定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要綜合考慮學校開展課后服務因素,按照不高于當地績效工資指導線的1.1倍核定學校績效工資總量,增加部分用于課后服務學校教職工的補助。具體發放辦法和標準由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結合實際自定。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省財政視各地校內課后服務開展情況,統籌義務教育補助經費予以獎補。
29.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和信箱,暢通社會反映情況渠道,引導廣大學生家長共同監督減負工作,對造成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的行為,實行零容忍,舉報一起查處一起。
30.開展減負督導檢查。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開展督導檢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每年通過各市自查、跨地區交叉檢查、隨機抽查、實地督查等多種方式對各級人民政府開展減負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并向社會公布結果。市、縣(市、區)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逐級開展減負工作評議考核,落實督學責任區制度,組織責任區內中小學校掛牌責任督學,通過經常性督導方式,開展減負工作督導,監督指導中小學校減負工作,每學期向社會公布督導結果。對減負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
三、組織實施
3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從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認識減負工作的重要性,將減負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規劃。要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在市、縣兩級建立由政府統一領導,教育、發展改革、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廣電、婦聯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定期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及時總結經驗,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進政策措施。同時充分調動家長、社會參與積極性,形成政府、學校、家庭、社會育人合力。
32.明確部門職責。教育部門負責規范中小學校辦學行為,提高學校育人質量,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許可證審批工作,查處未取得辦學許可證違法經營的機構,牽頭做好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公安部門重點做好對境外“離岸社團”中涉及境外非政府組織、非法社會組織舉辦以營利為目的的所謂“國際”“全球”“大中華”“河北省”“全省”等涉嫌違法違規競賽活動的查處,配合相關部門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隱患和治安隱患進行治理。民政部門重點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違反相關登記管理規定的監管工作,對“山寨社團”舉辦以營利為目的的所謂“國際”“全球”“大中華”“河北省”“全省”競賽活動的查處。財政部門重點做好課后服務經費籌措保障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重點做好職業培訓機構未經批準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的監管工作。市場監管部門重點做好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標準、收費行為和校外培訓機構相關登記、廣告、反壟斷等方面的監管工作。廣電部門重點做好輿論宣傳引導工作,營造良好育人氛圍。婦聯組織重點做好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引導家長做好學生減負有關工作。
33.切實抓好貫徹實施。各地要制定具體的減負實施方案,細化分工、壓實責任,切實做好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制定的具體減負實施方案要于今年7月31日前報省教育廳。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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