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教師培訓工作管理的通知
http://www.progcable.com2020年02月07日 10:25教育裝備網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各有關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全省教育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現“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障師生安全”的目標,現就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教師培訓工作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暫停教師、校(園)長線下培訓活動
(一)“國培計劃”、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強師工程”省級中小學教師和校(園)長培訓等項目線下培訓活動即日起一律暫停;各地市、縣(市、區)要結合當地疫情情況切實加強教師、校(園)長培訓活動管理,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線下集中培訓研修活動;中小學校(幼兒園)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組織線下集中的校本培訓研修活動。
(二)鼓勵各地市、縣(市、區)、中小學校(幼兒園)和各有關高等院校以網絡研修、線上輔導和在線視頻對講的形式組織教師、校(園)長培訓。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條之規定,各地教師、校(園)長培訓項目線下培訓活動恢復時間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省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確定,并提前一周報省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備案。國家級、省級教師和校(園)長培訓項目線下培訓活動恢復時間由我廳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全省各級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主管部門和有關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加強與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積極配合做好防控工作,防止發生因教師培訓工作造成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事件。
(二)各地和院校培訓機構要科學統籌調整年度培訓工作計劃安排。省級培訓項目在不降低培訓質量的前提下,培訓項目承擔院校和機構可以適當調整培訓模式,調整后根據培訓項目類型分別報省中小學校長培訓中心、省中小學教師培訓中心、省學前教育師資培訓中心、省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辦公室、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三中心兩辦”),由“三中心兩辦”匯總后報省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備案;各地和院校培訓機構也可以根據培訓內容實施分段培訓,將網絡線上培訓時間調整到上半年開展,線下集中培訓安排到下半年,合理分解培訓任務壓力,確保完成年度培訓任務。
(三)為滿足中小學、幼兒園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網絡教學工作的需要,當前各地市、縣(市、區)教師、校(園)長培訓工作要以“在線教學”為重點,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教師“在線教學”課程培訓,讓教師熟練掌握“在線教學”課程內容和平臺操作使用,提高教師網絡教學質量,為中小學“停課不停學”提供師資保障。
(四)“國培計劃”——海外培訓項目執行辦公室和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要加強與國家培訓項目對口主管機構和部門溝通聯系,主動協調匯報疫情防控期間我省國家級培訓項目調整和開展情況,積極爭取上級主管機構和部門的理解支持。
省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聯系電話:020-37627265,37627067。
廣東省教育廳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6日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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